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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宰杀贩卖活猫,监管岂能慢作为红星新



这批猫的来源本身就不明确,是否携带细菌、病毒同样是未知数,如果放任宰杀和销售,谁能保证食品安全?1月31日,湖南永州的李女士(化名)爆料称,新田县中山路永得利菜市场有人贩卖活猫,现场大概有上百只,有人来买老板就现场宰杀,十分残忍。2月5日中午,据新田发布官微消息,经现场查看,相关现象确有发生。工作人员现场向经营户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责令立即整改,严禁宰杀售卖活猫。下一步,新田县将对活猫进货渠道追根溯源,斩断销售链条。↑网传视频截图这是一则让人略感不适的爆料视频。视频中显示,一群猫趴在笼子里,若有人来购买,摊主就拿铁夹子把猫勾出来摔死,然后上秤称重、拔毛,整个过程相当残忍。别说那些养猫人士,就是普通人看到这样公然宰杀的场景,也会因为血腥、残酷而倍感不适。众所周知,目前没有法律明文禁止食用猫肉,这一话题在舆论场也是争执多年。但需提醒的是,在食品安全层面,任何肉类食品的销售,都必须符合检验检疫的相关规定,检验检疫合格才允许售卖,否则就涉嫌违法。关于这一点,《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明文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当然,现实中这一规定主要是家禽家畜,针对猫狗并没有相关的屠宰管理条例。这也导致当地职能部门在执法环节有些僵硬,正如当地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此前回应称,“无法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质合格证”。但猫狗肉检验检疫方面的法律空白,不是监管慢作为的理由。这批猫的来源本身就不明确,是否携带细菌、病毒同样是未知数,如果放任宰杀和销售,谁能保证食品安全?像有志愿者提到,销售的活猫曾验出猫瘟,该说法如果属实,那么毫无疑问,如此没有任何检验检疫程序的宰杀,存在着严重的食品安全风险。基于安全卫生考虑,哪怕缺少专门的猫狗检验检疫标准,也当参照其他肉类品管理。如果还是做不到,那就应直接禁止活体宰杀销售。事实上,据市场管理人员的说法,该市场其实一直都是禁止贩卖活禽的,年初针对非法贩卖屠宰猫的情况,还有过查处整治。那么当追问的是,为何时隔不久,又死灰复燃呢?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事中,相关职能部门态度也颇为玩味。首先,在市民举报后,面对媒体追问,市场管理人员极力否认,辩称“没有发现这种情况”。此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又强调,检验检疫事宜由农业部门管辖,“进入市场后才归我们管”。直至舆论发酵后,两部门才联合回应,责令立即整改,严禁宰杀售卖活猫。退一步讲,哪怕售卖猫肉合法合规,且经过了检验检疫环节,在菜市场公然现宰现杀,如此血腥残酷,于大众情感而言,也很难接受。相应的职能部门,理应尽职尽责,规范引导,而不是因为存在法律空间就“无为而治”。目前,该摊位已被查封,责令整改,这无疑是公众期待的结果。及时堵住食品安全漏洞,包括查清给大众情感一个交代,是应有的“善后”举措。但不得不提的是,此事折射的不仅仅是检验检疫管理的不完善,同样将相关职能部门“九龙治水”的问题暴露了出来。因此,在查处整治涉嫌违法的摊位外,同样需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的划分,确保各种食品安全。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熊志编辑汪垠涛红星评论投稿邮箱:hx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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